女子离婚私卖儿子房产被判无效 近日,重庆的代先生在18年与妻子离婚时约定:“7岁的儿子由代先生抚养,登记在女方名下一处房产归女方和儿子共同所有,待儿子年满18岁后,该房屋则归儿子所有,女方应配合儿子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女方享有该房屋的居住权……”但是没想到,女方在2022年擅自将上述房屋出售,获款340000元。代先生认为女方的行为有违诚信原则,遂以自己作为原告,女方作为被告,儿子作为第三人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将卖房款返还给儿子。近日,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
806次播放 . 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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