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将清退存量不动产抵押登记费给借款人」今日,记者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关于存量不动产抵押登记费清退及后续增量费用支付事项的通知》已于近日印发。《通知》指出,2017年1月1日以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抵押权人为“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存量不动产抵押登记费,将清退至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账户。(全媒体记者卜岚 实习生 周逸婷)

1155次播放 . 2022-05-12

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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