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微课堂「每日学“典”:房屋买卖 依法过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via.中国普法

441次播放 . 2022-12-18

昆明五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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