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0期「民间借贷专题」贷款后转借他人,能否要利息?依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十三条:套取金融机构贷款后转贷的,合同无效,因而贷款后再将款项转借他人,所签订的合同无效,约定的利息是不能被支持的。案例:被告薛某以还农村信用社贷款急用为由,请托原告藏某通过富民村镇银行进行贷款,原告将其贷款部分金额55000元以现金形式转借给被告薛某,被告出具借条,约定20天后归还。原告主张归还本金550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最终法院认为,本案属于套取贷款后转贷,合同无效,利息主张不予支持。贷款 利息 民间借贷 法

2594次播放 . 2022-04-01

安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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