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翘头”耍酷?安排」春季行动 3月16日上午,西安交警 碑林大队执勤三中队接网友举报,3月15日晚9点15分左右一名男子驾驶两轮摩托车由南向北在长安北路“翘头”行驶。民警高佳涛立即联系到违法当事人后说明了该行为的危害和违反的法律条款,传唤当事人务必迅速到属地中队接受处理。违法当事人李某某于3月16日中午到案。民警依法对其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并进行了批评教育

16次播放 . 2024-03-21

雅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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