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必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吗?「男子婚前房产加名后被妻要求分6成」近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案:王先生婚前买了三套房,婚后均加上配偶名,离婚时妻子乔女士要求分得6成房产。乔女士说,丈夫这些年都不出去工作,一直啃老生活,家里的日常开销、支出等大多由她来支出,认为三套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理应对半分,根据照顾女方和小孩的原则,应依法予以多分,即她应取得其中的60%。而王先生表示,他一直有稳定房租收入,女儿一直是他在照顾,抚养费、家庭开支都是他在承担。认为房产实际上属于他的婚前财产,不同意分割

1804次播放 . 2023-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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